尤溪县公安局关于被扣留车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公告(2024年第11批)

日期:2025-01-20 16:04 来源:尤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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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对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1日期间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依法扣留的逾期未接受处理的22辆车辆予以公告。

  请机动车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尤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进行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置。 

  附件:逾期未处理的扣留车辆信息登记表(11) 

  尤溪县公安局

  2025年1月13日

  交警大队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46号  

  联系电话:0598—632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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