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公安局关于机动车临界强制报废公告(2024年12月)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我辖区266辆机动车于2025年2月份临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现予以公告。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机动车临界强制报废车辆清单
尤溪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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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我辖区266辆机动车于2025年2月份临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现予以公告。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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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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