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18-01-22 08:43 来源:尤溪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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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 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 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 般公共预算 “公”费支出情况

九、 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 名词解

附表:2018年度部门算表

2018年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以及有关人事人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负责推进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的政策和监督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编制并实施全县人事人才事业发展规划;综合管理政府公务员、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归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推行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包括11个机关行政科(股)室及7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

22

22

尤溪县劳动监察大队

行政

4

3

尤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事业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主要任务是:

(一)就业创业工作

(二)人事人才工作

    (三)社会保险工作

(四)劳动维权工作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注重质量提升,全力做好就业工作。一是充分落实就业政策。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年”、“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认真落实就业创业十五条、返乡创业十二条等新时期各项就业政策;依托县电视台《人力之窗》栏目和“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积极为用工企业及求职人员搭桥牵线,做好招工用工服务工作,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二是扎实推动创业扶持。结合县域特点和社会热点,努力探索互联网+创业新模式,扎实推进“双创”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创业扶持政策,细化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拓宽创业补贴范围、加大创业奖励力度、强化创业场租支持等4个方面创业扶持措施;建立“四级”创业服务工作体系,组建创业服务专家团队,启动创业项目库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服务体系初见雏形,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完善创业培训市场运作机制,将培训后的创业率与培训机构质量评估挂钩,强化对培训学员的创业指导与跟踪服务,有效提高了培训学员的创业成功率和稳定经营率。三是有序开展技能培训。抓住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个关键环节,强化职业培训日常监管、资料审查、补贴审核、数据上传和日常业务的动态监管指导,突出实名制管理,确保了培训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围绕我县产业发展、市场需求和城乡劳动者的就业愿望,分类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技师培训等培训项目,重点开展茶艺、烹饪、育婴、电工、旅游、电商、物流等从业创业人员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升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创业市场竞争力。四是深入实施精准就业扶贫。在建档立卡录入系统的基础上,将全县扶贫对象台账下发至各乡镇分发至村,重点入户调查扶贫对象的就业和培训意向,对其享受就业扶持和社会救助情况建立专门的档案,登记入账,详细录入至“劳动99”精准扶贫对象库,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组织统一就业培训,努力实现“一户一就业”目标。

(二)注重发展支撑,人才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及时制定人才引进政策。结合本地产业、行业现有人才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分布状况及人才引进的需要,确定基础医学、动物医学、土建、水利、机械、电气自动化、交通运输综合管理、表演艺术等八大类专业为我县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对符合以上确定的年度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简化招聘程序,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二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做好各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和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积极为各行业各种所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客观公正的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服务。制定出台教师职称聘任政策倾斜政策,三是有效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落实《中共尤溪县委办公室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安心工程”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获得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市级优秀人才、市管拔尖人才、县级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发放津贴补助。抽调工改办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津补贴专项督查,并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四是提升高校毕业生服务水平。认真做好干部职工档案保管流转、大中专毕业生档案接收托管等人事代理工作;加强县医院见习基地建设,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为2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每年2000元代偿手续,为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三)注重扩面提质,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一是着力提高社保覆盖范围。以开展“全民参保登记”为突破口,以“五证合一”一证一码制度的推行为抓手,深入挖掘社保扩面征缴潜力,找准社保扩面新增长点,不断扩大社保覆盖范围,不断完善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为基本架构的养老保障体系。二是着力减轻企业负担。积极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切实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严格落实企业社保补贴惠民政策,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职工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三是着力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按照“谁受益、谁承担责任”的原则,认真核查每一个符合被征地对象的身份、年龄等基本信息,及时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登记和发放工作。四是着力加强社保基金监管。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内控制度,严格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等规定,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稽核、专项稽核等工作,做到各项保险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以退休人员生存状况为重点,通过派出所、居委会、单位认证、到场确认等多渠道地对退休人员进行生存认证,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行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四)注重维稳调处,和谐劳动关系健康发展。一是率先整合劳动维权力量。我局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成立劳动人事维权中心,将劳动关系和监察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伤认定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五个劳动维权股室职能和人员进行整合,中心工作人员将熟练掌握监察、仲裁、工伤等业务,真正做到有案必接、一案一议、有案必结,实现从案件受理到办结的全程跟踪服务,形成一支作风过硬、精简高效的全能型劳动执法队伍,切实提升我县劳动维权工作效能,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定期组织劳动维权部门深入县内各企业、厦沙高速等重点工程领域开展劳动关系、工伤预防、劳动监察等执法巡查,重点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支付情况、用工备案管理情况以及工伤职工案发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要求整改,严厉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预防和纠正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大防范欠薪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深入开展“三无欠薪”创建活动,规范劳动监察案件评审工作。根据《三明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人社部等十二个部门关于继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尤溪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组织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活动,发生群体欠薪行为的企业,由县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进行每月通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重拳打击欠薪逃逸等恶意欠薪行为。四是提高劳动争议处置效能。充分利用1+N调解室、基层和企业调解机构、“12345”网上政务等平台,不断完善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化解劳动纠纷的基层网络;对劳动争议案件采取快立、快审、快结的办法,并制定了一次性告知、绿色通道、调解优先的仲裁制度,提高争议案件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力促纠纷双方达成和解。

 (五)注重学习教育,服务水平有效提高。一是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按照县委和县直机关工委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干部职工“微党课”、邀请党校老师“宣讲十九大”、下载手机党校客户端、关注中国政府网微信等方式,积极参与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形成了积极向上、风清气正、主动服务的人社系统新环境。二是狠抓作风效能建设。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和道德品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强化作风督查,着力解决工作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纪律松弛等问题,推动人社队伍形象提升。三是争创优质服务先锋。进一步优化窗口经办流程,简化业务手续,对具体业务经办进行提速,梳理出完整的经办流程图、告知清单和业务指南,提供快捷便利服务;不断完善基层经办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广社保卡应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终端、就业微信公众号等便捷信息服务平台,引导服务对象一键查询、网上查询,使社会保障更加健全、人才保障更加有力、人事制度更加完善、公共服务更加便捷。

(六)积极做好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政务公开。定期公开党务政务信息、民生民情政策、岗位服务职责,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实事求是报送服务动态、工作成效、公务开支等信息,自觉接受监督。包村工作。依托挂包村现有资源,结合“我家在景区”主题,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农户拓宽思路、提升技能,实现脱贫致富。计生工作。积极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协助卫生与计划生育部门做好流动就业人员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调查摸底和管理服务工作。双拥工作。把“双拥”列入保障工作重要内容。提案工作。及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深入走访调研,按时办结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5件。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收入预算为491.48万元,比上年增加236.3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尤溪县公务员局合并到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计16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1.48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91.48万元,比上年增加236.3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1.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2.74万元,公用支出13.5万元,项目支出6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91.4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比上年增加236.3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尤溪县公务员局合并到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计16 。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261.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四)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75.43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人才补助经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15.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22.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项目经费64.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7.2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13.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简要说明出国(境)团组目的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2018年度本单位没有安排该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3万元。主要用于上下级同部门工作检查、业务交流、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50%,主要原因是: 按照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规模与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7.8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租赁费7.8万元。与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30%,主要原因是: 单位合并人员增加,业务增加,租用费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7万元,比2017年增加43.2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尤溪县公务员局合并到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计1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设置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1 2018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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