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我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连日来,大队组织宣传员深入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社区等场所张贴百余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
《通告》要求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住宅区业主、使用人及物业服务企业、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防火巡查,全面开展火灾隐患的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并要求各社区微型消防站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准备,确保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同时,《通告》明确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过张贴公告,有利于督促各单位和各类场所更好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提高群众防控火灾事故的意识,为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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