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相关农机经销企业及购机者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调查处理的通报
尤农机〔2024〕10号
各乡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各相关企业、购机者: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台州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及个人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调查处理的通报》(闽农机函〔2024〕205号 )等有关规定要求,决定对相关农机经销企业及购机者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一、尤溪县万宏农机贸易有限公司等农机经销企业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尤溪县万宏农机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鑫佳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农机经销企业存在未按真实销售价格开具发票问题,省农业农村厅已取消其经销育秧(苗)播种设备资格,对其未按真实销售价格开具发票的相关线索,将由我中心移送税务等部门处理。
二、购机者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尤溪县洋中镇龙洋农机专业合作社2户购机户在购买合肥牧粮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2BP-750型育秧(苗)播种设备时、尤溪县稻丰农机专业合作社13户购机户在购买潍坊鑫鸣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2BZP-500型育秧(苗)播种设备时、尤溪县顺安农机专业合作社6户购机户在购买青岛华盛天达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2BZP-580型育秧(苗)播种设备时,均存在对购买价格做出虚假承诺的行为,决定对19户购机者作出警告教育或暂停补贴资格一年处理(名单及处理意见详见附件),从文件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请相关企业及个人要汲取教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义务,防止再次出现违规问题。
附件:尤溪县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购机者名单与处理意见
尤溪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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