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下放洋中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尤政文〔2019〕124号)
尤政文〔2019〕124号
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下放洋中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尤溪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明委办发〔2018〕37号)精神和《中共尤溪县委办公室、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尤溪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尤委办发〔2018〕16号)的要求,对照尤溪县县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调整结果,对下放洋中镇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同步调整。经调整,我县决定保留13个县直部门单位的38项行政审批事项、18项公共服务事项下放洋中镇。
洋中镇要及时与县直部门沟通联系,做好承接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1.下放洋中镇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下放洋中镇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