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评估,保障消费者喝上“放心茶”,近日,尤溪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县域内的茶叶生产主体开展茶叶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围绕茶叶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投入品,是否有遵循农药安全间隔期使用规定,是否记录农事生产档案。此次抽样对象为茶叶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以及茶叶生产大户,随机抽取了尤溪县双隆茶厂、尤溪县园林茶叶专业合作社、尤溪县嫩芽红茶厂、尤溪县清山茶叶专业合作社、尤溪县清逸茶场、尤溪县隆顺茶厂、尤溪县碧叶馨茶叶专业合作社、福建省尤溪县德清生态茶叶专业合作社、尤溪县台溪乡金福红茶叶专业合作社、尤溪县和昌茶厂、尤溪县汇茗轩茶厂、尤溪县碧芽茶叶专业合作社、尤溪县国香茶厂等13家生产主体22批次茶叶样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农残定量检测。通过此次专项检查,督促茶叶生产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茶叶生产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或滥用农药等行为,切实保障茶叶产品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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