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2025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公开
根据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现将尤溪县2025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予以公开,详情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质量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25号)文件要求,尤溪县2025年度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田间试验1个,开展农户施肥调查110户。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质量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25号)文件精神,尤溪县2025年度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中央资金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根据2025年福建省科学施肥增效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要求,项目资金用于开展农户施肥调查和田间试验补助。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项目实施,完成水稻商品有机肥用量田间对比试验试验1个、农户施肥调查112户。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完成水稻商品有机肥用量田间对比试验试验1个。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农户施肥调查112户。
(3)时效指标。按照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合理安排试验与农户调查,项目完成进度100%。
2.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质量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25号)文件精神,尤溪县2025年度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资金5万元,实际使用5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号)、《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财规〔2023〕27号)要求使用资金,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在项目区开展满意度评价问卷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无偏离。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无应用有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2025年度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绩效自评表
以上内容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98—6323052(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598—6323804(县农田建设与土肥技术推广站)。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3日
附件
| 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绩效自评表 | |||||||
| (2025年度) |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2025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绩效自评表 | ||||||
| 中央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
| 地方主管部门 |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尤溪县农田建设与土肥技术推广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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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 (B/A×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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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资金总额: | 5 | 5 | 100%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5 | 5 | 100% | ||||
| 地方资金 | |||||||
| 其他资金 |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 分配科学性 | 科学合理 | 无 | |||||
| 下达及时性 | 及时 | 无 | |||||
| 拨付合规性 | 合规 | 无 | |||||
| 使用规范性 | 使用规范 | 无 | |||||
| 执行准确性 | 执行准确 | 无 |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按照预算执行 | 无 |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履行到位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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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目标 完成 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开展田间试验1个,入户调查110户。 | 完成田间试验1个,入户调查112户。 |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 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田间试验数 | 1个 | 1个 | 无 | ||
| 质量指标 | 农户施肥调查数 | 110户 | 112 | 无 | |||
| 时效指标 | 农户施肥调查完成进度 | 100% | 101.82% | 无 |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投入 | 5万元 | 5万元 | 无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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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0个 | 0个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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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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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影 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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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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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 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 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 95.50% | 无 | ||
| …… | |||||||
| 说明 | 无 |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 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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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 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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