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补助项目政策公开
一、文件依据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闽乡振指导函〔2025〕163号)。
二、补助对象
补助资金主要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显著、乡村公共空间建设取得实效的村庄。
三、补助内容和标准
补助资金主要支持行政村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乡村公共空间建设水平,每个行政村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县级申报。县级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根据申报条件,确定申报对象并组织完善申报材料,报市级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
(二)市级审核。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照申报条件及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联合行文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三)省级研究确定。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业务骨干专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查,综合考虑上年度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乡村建设品质提升、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成效,择优确定补助名单,根据年度补助资金规模予以补助,并下达补助资金。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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