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尤溪县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8号)。
2.补助对象:第七批省派驻村第一书记所在村、县驻村干部工作领队。
3.补助内容:(一)省派重点村整村推进资金是扶持省派第一书记所驻村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民生项目。(二)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省派驻村干部的会议培训、宣传交流,省派驻村干部的工作调研、差旅费、生活住房租赁,以及慰问省派驻村干部等与整村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相关支出。
4.补助标准:5个省派驻村第一书记所在村每个村20万元、县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10万元。
咨询电话:0598-6331596(县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监督电话: 0598-6300201(县纪委监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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