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尤溪县动物疫病监测项目资金政策公开
一、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以及闽财农指﹝2024﹞73号。
二、补助对象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三、补助内容
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采样、试剂耗材实验室仪器购置、实验室检测、动物疫病采样和检测操作技能培训等相关支出,血清学监测3000份。
四、补助标准
根据《福建省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级财政资金按50元/份(血清)进行补助。
五、申报程序
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动物疫情风险和监测工作需要,申报财政预算。根据尤溪县养殖量、监测能力和疫病风险,确定承担项目建设为尤溪县农业农村局,下达监测任务血清学监测3000份并分配相应项目资金15万。
咨询电话:0598-6323158(县动物疫病检测中心)
监督电话:0598-6323052(县农业农村局)
0598-6300201(县纪委监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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