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结果及资金奖补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5-04-18 11:03 来源: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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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77号)要求,2023年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由尤溪县绿康园农业专业合作社承担实施。2025年4月18日,经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城关镇政府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建设内容符合相关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并拟给予奖补资金50万元。现将该项目验收结果及奖补情况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2025年4月18日至4月24日)向县纪委监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或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

  县纪委监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0598-6300201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598-6323052

  附件:2023年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结果及奖补情况表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8日

  

  2023年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

  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结果及奖补情况表

建设

主体

建设

地点

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验收

结果

拟奖补金额(万元)

尤溪县绿康园农业专业合作社

尤溪县城关镇包溪林场

1.面积:金钗石斛种植面积105亩;

2.种源:经福建中医药大学中药资源与鉴定教研室鉴定,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石斛药材来源物种的规定。

3.环境质量:基地水源检测结果符合GB5084-20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土壤检测结果符合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空气质量监测符合国家要求。

4.金钗石斛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第四部要求。

5.建设中药材生产管理溯源(GAP)系统1套;配套设备:光感传感器1个,空气温湿度传感器1个,土壤PH值传感器1个,加工车间温湿度传感器1个,高清监控摄像机12台,监控主机NVR 1个,存储硬盘(6T)2个,54平方米展室1间,LED全彩屏(75寸)1台,企业宣传资料1套,宣传牌1块。

合格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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