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荐申报2024年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质主体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质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闽农经〔2024〕9号)、《尤溪县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质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尤农〔2024〕130号)文件要求,经主体自愿申报、乡镇审核推荐、县农业农村局班子会研究等程序,拟推荐尤溪县洋中镇香丹仙家庭农场、尤溪县西滨祥鹏家庭农场等2个主体申报2024年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质主体。现予以公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20日)向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或县纪委监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监督电话:0598-6323052(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0598-6300201(县纪委监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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