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尤溪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创建方案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创建的通知》(闽农经函〔2023〕8号)文件要求,制定《尤溪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创建方案》。经县农业农村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方案》予以公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8日)向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或县纪委监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监督电话:0598-6323052,0598-6320137。
附件:尤溪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创建方案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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