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18-0100-2025-00014
- 备注/文号: 尤农〔2025〕55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13
各乡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尤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尤溪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尤农规〔2025〕1号)和《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尤溪县财政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尤溪监管支局关于加强水稻保险工作的通知》(尤农〔2025〕28号)文件要求,保障种粮大户补贴发放和水稻保险工作,决定对上报的2024年度种粮大户和2025年水稻保险农户开展核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种粮大户核查
经各乡镇上报,2024年度30亩以上种粮大户共计80户。核查对象为分段单随机抽查20%的种粮大户16户。
核查种粮大户内容:1.随机电话抽查三个流转户是否流转;2.提供稻谷销售票据和资金往来单据复印件。
二、水稻保险核查
由农业农村局、承保机构成立水稻保险面积核实工作小组,组织指导14个乡镇开展水稻种植保险面积抽样核实工作。各乡镇政府要组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对各村上报数据进行抽查核实,每个乡镇需随机抽查不少于20%以上的村,每个村随机抽查10户种粮户,核对农户信息,核查农户水稻种植情况,造册存档上报县核实工作小组。县核实工作小组对乡镇上报的核实情况采取电话抽查或实地抽查的方式进行复核,抽查村数不少于乡镇抽查总村数的20%。
三、核查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5月30日。
四、核查人员
詹生威、林祁、刘锋、陈丽娟、陈永青、池淼、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业务人员。
附件:1.2024年种粮大户抽查表
2.2025年水稻种植保险面积抽样核实调查表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尤溪县财政局
2025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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