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909-0100-2021-00006
  • 备注/文号: 尤中政〔2021〕124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中仙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1-0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中仙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电表审批手续的通知
尤中政〔2021〕124号
来源:尤溪县中仙镇 时间:2021-11-03 11:22

各村委会,镇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加强我镇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从源头解决我镇违章搭盖、乱占土地等违法行为频发的问题,牢牢守住保护耕地、集约用地的底线,现就进一步规范我镇电表审批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牢抓实电表申请审核

  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电表安装申请审核工作,将电表安装申请审核作为制止“两违”发生、遏制“两违”势头的“首道关卡”,作为加强镇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力抓手”。各村、各部门要立足工作职责、相互配合,按照“实事求是、合理合法”的原则,严格落实“村干部现场核验—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包村领导签字—自然资源所盖章—村建站盖章”的多级联审流程,对电表安装申请户进行现场查验、全面审核。各村要切实担负起现场核验职责,接收电表安装申请后,必须组织村干部开展现场核验,确保电表安装申请户所建地面物与申请照片一致、不违法占地(基本农田、耕地、林地、生态林)。镇村建站要会同镇自然资源所,及时抽检、密切跟踪各村电表审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镇政府,对因审核不到位、违规审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村、部门或相关责任人,镇政府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严格控制电表审核范围

  各村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严控电表审核范围,对在本村已安装家用照明电表的户主,其电表安装申请一律不予审核或不予审核通过。其他电表安装申请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现场核验后,可予以审核通过:一是房屋位于集镇规划内,不超过五层,且相关手续齐全的(即申请审批表、村公示照片、村委会会议记录、土地证原件,下同);二是房屋位于集镇以外,不超过三层,且相关手续齐全的;三是房屋属于拆旧建新,原旧房户主无电表或分户的,且相关手续齐全的;四是属于设施农用地,且经过镇政府审批的;五是属于已建房屋改造农村小作坊生产农产品需要,且取得有资质的第三方安全许可认证的;六是属于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电用途清晰明确的(如路灯用电);七是属于镇政府牵头,主动开展旧城改造范围内的;八是属于旧房安装新电表,且能够提供旧房照片、土地证原件的。

  三、严格执行审核“负面清单”

  各村、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电表安装申请“负面清单”,电表安装申请户凡符合以下任何条件,其电表安装申请一律不予审核或不予审核通过。一是房屋位于集镇规划内,超过五层的;二是房屋位于集镇以外,超过三层的;三是电表安装申请相关手续不齐全的;四是现场核验后,所建地面物存在违法占地情况的;五是现场核验后,集镇规划内房屋所申请电表安装数超出五层以下套房实际套数的,或集镇外房屋所申请电表安装数超出三层以下套房实际套数的。

  尤溪县中仙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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