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913-0100-2025-00007
  • 备注/文号: 尤管政〔2025〕39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管前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8
管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管前镇2025年村级微型消防站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尤管政〔2025〕39号
来源:尤溪县管前镇 时间:2025-05-08 10:04

各村委会:

  根据《尤溪县2025年农村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尤消安委办〔2025〕10号)文件要求,管前镇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管前镇2025年村级微型消防站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管前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管前镇2025年村级微型消防站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管前镇2025年农村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全镇初期火灾应急处置和村民自防自救能力,主要内容包括:2025年全镇6个行政村(详见附件1)建设“一村一队一泵”的村级微型消防站,配齐必要应急救援装备,确保制度措施上墙、人员在岗在位。

  二、实施步骤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5430日)。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和建设标准,特别是要明确建设经费来源及器材装备增配方式,结合实际制定本镇辖区内村级微型消防站建设具体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资金保障方案,相关情况应形成会议纪要,附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一并于4月30日前报县消安委办。

  全面建设阶段(202551日至2025731日)。各行政村参照《尤溪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农村地区90个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尤消安委办〔2024〕27号)的工作要求,对本乡镇年内需完成建设的村级微型消防站按序推进项目选址、装备采购、制度上墙、挂牌运行等事项。

  培训督导阶段(202581日至2025930日)。对微型消防站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和装备操作培训,确保各村级微型消防站面对本村内初期火灾时会操作、能处置、起实效。县消安委办将组织工作组通过调研走访、督导通报、召开现场会、现场培训等方式推进建设进展,通报表彰好的做法,总结分析共性问题。

  (四)集中验收阶段(202510月1日至20251031日)。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及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验收进度,县消安办将组织验收工作组,根据各行政村实际情况分级分类开展实地验收。验收情况将纳入各乡镇政府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及乡镇“一把手”履职情况。

  )运行和维护阶段(长期)。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运行、更新和维护长效机制。确定微型消防站运行监管责任单位,做好微型消防站日常演练、指挥调度、器材维护管理,确保消防站投入运行后基层末端的消防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资金安排

  各村要因地制宜制定经费保障措施,切实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每个村级微型消防站投入不少于1万元。全县农村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已纳入省、市、县2025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给予每村5000元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补助,其余不足部分由各村统筹补足。项目建成后,器材装备日常维护保养费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保障。各村应加强项目建设资金、更新维护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

  四、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协调推进机制。镇政府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办法,推动各村加快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项目落地见效提供保障。总结2024年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实施经验,合理优化方案实施过程,紧盯制度成文、硬件落地、人员落实的核心目标,高质高效进行方案推进。

  二是建立指导服务机制。镇消防所、派出所要做好工作指导和帮扶,发挥好末端优势,将此次建设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改造任务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考核通报机制。镇政府将建设情况纳入各村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通过重点督促、现场督办、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项目落实落细。

  项目将实行月报制度,每月月底25日前报送2025年各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建设名单(附件1)、2025年各地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建设进展统计表(附件2)及月工作小结,以上材料均报送至镇消防所办公室。联系人:陈小娟。

  附件:1.2025年各地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建设名单

  2.2025年各地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建设进展统计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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