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15-0100-2023-00001
- 备注/文号: 尤住建综〔2023〕2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2-15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在建项目、燃气企业:
根据住建部工作部署和省安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闽安委办明电〔2023〕4号)要求,为 进一步做好住建领域节后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统筹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房屋建筑、消防安全等工作重点,“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充分认识复工复产工作的重要性。春节假期结束,企业复工复产迎来高峰期,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压力持续增大。全局上下要切实做好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开门稳”及全国两会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落实安全责任。
1.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依法依规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对涉及职能交叉的领域,及时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对城镇燃气、房屋安全等环节多的领域,牵头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对关系安全生产但已经下放的事项,实事求是开展跟踪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纠正;依法依规对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的干部追责问责。
2.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督促各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工作,严厉查处不认真不负责,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3.开展房建市政工程专项治理。一是要全面掌握房建市政工程复工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手段,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开复工安全相关要求。二是要全面了解复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对施工现场各个部位、各个环节、各类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培训和排查,重点检查危大工程、现场临电、防火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到位等情况,确认符合开工条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后,方可复工。关键岗位人员无法到岗履职、安全生产条件不完备的,要放缓项目建设节奏,必要时停工整改。
4.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推进《福建省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巡查实施办法》的落实。采取按比例抽查方式,重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挂设燃气安全公示牌;二是对省住建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推进餐饮等行业用气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回头看,重点检查报警器维护和运行情况;三是督查落实省住建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通知》情况,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4个环节,围绕17个方面的典型问题。重点检查:对燃气经营企业场站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整改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整改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四是加快推进燃气场站设施改造。督促燃气企业对标现行燃气及相关标准,加快提标改造或搬迁。重点是督促西滨宝亭气化站搬迁改造。五是严厉打击“黑气”。加强部门协同和联合执法,加大投诉举报和线索征集力度,公布并严肃处理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5.开展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要紧盯房屋安全,一季度全面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深入实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快一般安全隐患50年以上老旧房屋分类处置,定期评估,密切盯防,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完成与公安部门的门牌二维码系统关联对接。二是推进“房长制”工作落实。依托“房长制”监管平台实现农村建房全过程动态监管,做到实时留痕与闭环管理,形成“全覆盖巡查 、常态化监管”的农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农村建房人、镇村干部和农村工匠常态化轮训,进一步探索通俗易懂、乐于接受、易于吸收、适应工匠文化层次的培训内容及方式,实现工匠应培尽培;公布工匠名录,实施评价管理,发挥工匠协会作用;提供农村建房技术支撑,建立技术支撑微信群,指导帮助乡镇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解决技术难点、关键节点等技术问题。狠抓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
6.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对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加强对活动板房、临时工地用房、仓库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督促施工企业配备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设置消防通道;督促施工企业落实临时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加强对建筑材料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的防火性能督查检查;组织开展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以及施工现场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
7.强化防汛备汛。一是开展在建工地防汛备汛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保障应急物资。二是加强对城镇燃气设施、设备的巡查与维护,做好供气管道的防灾工作,确保供气安全。三是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动态掌握,及时调度,确保安全度汛。
(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8.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加强招投标过程监管;督促建设单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应招尽招;严肃查处招投标过程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对违法企业予以差异化监管;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合省劳务实名制信息化平台预警信息,以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为重点,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按规定纳入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综合评价。
9.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及清理“僵尸”企业实施方案,对已审批的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全面进行动态核查,建立资质动态核查负责制,切实有效遏制资质买卖,清理“僵尸”企业,净化建筑市场。
10.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对本地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核查企业资质、报告数据、量能匹配、业务承揽、检测人员、样品管理、检测仪器设备等情况,对发现的虚假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形成震慑,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11.开展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一是依托全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推动信息化管理,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制度,从源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实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工资专户管理。二是督促企业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三是督促企业加强建筑工人安全培训,发放劳保用品;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加强监督检查,严查无证上岗行为。
(五)完善安全监管机制。
12.开展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强化精准执法, 按照执法管理权限,确定各级管辖企业名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执法事项;强化专业执法,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杜绝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罚,公开曝光,按规定纳入“黑名单”。
13.加强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市民热线、部门举报热线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及时处理举报,执行举报奖励制度。
三、工作安排
大检查时间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3月13日,各股室要立即作
出部署,全面推动、立查立改、持续整改,有效清除各类风险隐患,
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股室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工作措施、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责任措施落实,对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二)严格检查要求。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方法,确保发现真实问题,决不能搞形式、走过场。要奔着问题去,揪着隐患改。对发现的一般问题,应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对违法问题要现场处理,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视情挂牌督办,严格隐患整改动态清零。
附件: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记录表
3.房屋安全检查表
4.燃气检查表
5.农村房屋建设检查记录表
6.检查组及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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