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00-1056-2017-01048
  • 备注/文号: 尤政文〔2017〕344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7-12-01
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尤政文〔2017〕344号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时间:2017-12-08 15:2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基准地价修订更新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758号)要求,我县新一轮城乡基准地价调整方案已经113日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通过三明市国土资源局验收(明国土资〔2017388号),现予以公布。 

  本地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尤政文〔2015179号)停止执行。 

    

  附件:1.尤溪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2.尤溪县乡镇土地基准地价表 

  3.尤溪县城乡土地基准地价使用说明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1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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