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7〕4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明政办〔2017〕60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尤政办〔2017〕80号)文件精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提高行政行为的效能。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工作全局,全面推动我县林业工作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和规定,政府及政府机关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凡与群众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都对外予以公开。遵循原则: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实际,讲求实效;简化环节,方便办事;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健全机制,常抓不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三、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日常事务。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股室负责人具体抓,信息编制人员抓操作的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局机关的领导分工、股室设置、法定职能、职责。
2、有关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规定。
3、有关行政许可项目和收费项目及其设定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结果等情况。
4、有关林业方面重大决策或重大管理事项执行情况。
5、有关林业方面的疫情、灾情或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五、政务公开的实施
1、信息的采集与发布
信息采集:由本局各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各自相关的信息,并报分管领导审阅签字,然后及时报送办公室梳理、归类。
信息发布:由办公室进行归类、整理后,报送局领导审核,并按规定通过不同的渠道予以发布。
2、信息的更新
林业工作动态每一季度更新,相关政策文件及重要的、紧急的信息应及时公布。
3、信息的审查
公开内容整理成册后,经分管领导签字,并经审议小组、监督小组、评议小组审核确认后予以公开。
4、信息的公开
根据我局的公开内容与工作实际,本着灵活多样、务实高效的原则,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公开:
⑴建立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⑵通过政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公开;
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
⑷通过会议和文件公开;
⑸通过政府网公开;
⑹通过服务中心的电子显示屏公开。
附:尤溪县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及分工
尤溪县林业局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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