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救助管理站救助管理办事规程

日期:2016-11-11 09:5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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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待入站
(1)求助方式:有关部门告知、引导、护送或自行到站求助。
(2)询问登记:填写《受助人员入站登记表》。符合救助条件的给予救助,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予救助,并说明不予救助的理由。
二、施行站内管理
(1)当面点清随身携带物品登记暂存;
(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日用品、食品、住处;
(3)免费提供电话与其亲属或所在单位联系;
(4)突发疾病的送往定点医院救治;
(5)受助人员应当遵纪守法,遵守站内各项规章制度。
三、离站服务
(1)及时办理由其亲属或原单位派人领回;
(2)提供乘车凭证、途中伙食费或食品;
(3)特殊受助人员护送返乡或就地安置。
接受救助条件:
(1)自身无力解决食宿;
(2)在本地无亲友可以投靠;
(3)不享受城市低保或农村五保供养;
(4)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
求助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才能接受救助。
服务机构:尤溪县救助管理站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解放路8号
咨询电话:0598--6336162

举报投诉电话:0598-6323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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