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12349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并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57号)工作要求,我省12349社会救助服务热线自2021年11月27日起归并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原服务号码取消,同时停止“福建民政”微信公众号上“12349热线”服务,有关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儿童救助保护、残疾人救助方面的政策咨询和求助等,请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福建省民政厅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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