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考生信息校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中心:
为做好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考生信息校核工作,确保考生关键信息正确无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核时间
2019年11月8日-20日(不含节假日)。
二、校核对象
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已经建档的考生。
三、校核地点
校核地点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原则上在原建档单位进行信息校核。
四、校核要求
1.各校核点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把校核关,考生本人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校核地点进行校核。
2.系统管理员通过“福建省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内考籍管理中“关键信息校核”栏目,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考生关键信息进行逐一核对校验。考生姓名不允许有空格,出现冷僻字的,统一使用大写拼音来代替。
3.校核后,各校核点务必通过考籍管理中“考生花名册”栏目,重新打印《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建档花名册》,由考生本人核对、确认无误后在花名册上的备注栏里签名。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送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存档备查。
考生签名确认后,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从2019级新生开始,中职学考建档均要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信息校核。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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