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教育局关于印发 《尤溪县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中学,尤溪职业中专学校:
现将《尤溪县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尤溪县教育局
2018年5月31日
尤溪县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6〕58号)的要求和《三明市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办法》(明教中〔2018〕89号)的精神,经县招委会研究,现就做好我县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确保完成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任务
为确保我县完成2018年高中阶段的招生任务,我局向各公办学校下达了《尤溪县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任务责任书》。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认真做好今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促进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特别要注意引导学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优化普职比和提高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一)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九年级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在5月17日-22日。中职学校志愿填报在7月1日—10日进行。九年级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及志愿填报网址为http://220.162.224.38:82/ks9.asp。
(二)考试。2018年继续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的办法。考试成绩既作为衡量学生学业水平、评价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又作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招录新生的主要依据。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考,未参加中考者一律不得毕业和升学,也不再组织毕业补考。
(三)考试(考查、测试)科目
1.省级统一命题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考试。
考试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6月22日 |
语文(8:30—10:30) |
数学(15:00—17:00) |
6月23日 |
物理(8:30—10:00) 化学(10:45—11:30) |
英语(15:00—17:00) |
6月24日 |
历史(8:30—9:30) 思想品德(10:15—11:45) |
(八年级) 地理(15:00—16:00) 生物(16:45—17:45) |
(备注:英语听力测试从15:00开始。)
2.市级组织测试或考查科目。体育与健康测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信息技术考查,由三明市中招办制定测试或考查办法、标准,由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中招报名收费。根据闽价费〔2017〕3号文件规定,中考考试考查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理化生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语测试共10科,每科16元,每生共计160元(没有参加英语口语测试的收144元);八年级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每科16元,每生共计48元。
(四)考试(考查、测试)方式
2018年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思想品德、历史九科采用全省统一命制的A卷,进行书面闭卷笔试,并不得携带计算器。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信息技术实行现场测试或现场考查。
(五)考试时长和分值
各科考试时长、卷面满分分值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长各120分钟、150分;思想品德、物理各90分钟、100分,历史、地理、生物各60分钟、100分;化学45分钟、75分。
三、中考评卷
省级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中考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以及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具体的评卷工作由市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成绩呈现方式及补充要求
1.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按原始分呈现,满分450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五科按等级呈现,即85-100分为A等级、70-84分为B等级、60-69分为C等级、59分(含59分)以下为D等级。
物理、化学两科均按原始分的40%计入总分,同时折算等级,折算分后,物理40-34分为A等级,33-28分为B等级,27-24分为C等级,23分(含23分)以下为D等级;化学30-26分为A等级,25-21分为B等级,20-18分为C等级,17分(含17分)以下为D等级。
A、B、C、D等级分别按10分、8分、6分、4分计入投档总分。
缺考和0分不记等级,考查项目按合格与不合格两级记载。
2019年,为对接全省中考中招制度改革,按物理90分、化学60分、生物3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地理30分、体育与健康20分计入中招投档总分。招生录取时,等级分不再计入投档总分,仅作为达标高中学校招生入围的门槛。
2.地理、生物考试有关补充要求。
(1)考生无本县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成绩数据的作如下处理:
①去年在县外省内参加本省地理、生物考试的考生必须到原县级中招办开具这两科成绩证明,不能出具成绩证明的按无成绩处理;
②没有参加2017年我省组织的地理、生物考试的九年级考生,必须参加今年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并按今年考试成绩计分;若不参加的,按无成绩处理。
(2)考生已有我省去年地理、生物两学科统考成绩的不得重新参加今年组织的八年级考试。
五、招生录取的原则和依据
(一)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普通高中录取的依据:
1.总分成绩。语文、数学、英语3科原始分满分各150分,物理、化学2科原始分40%的折算分满分各40分、3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等7科等级分满分各10分,以上各项满分共计590分。
2.入围成绩。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等7科等级分。
3.考查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等考查科目成绩。
4.政策性加分或减分。
5.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参加普通高中三级及以上达标学校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达良(含良)以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等科目考查成绩必须全部合格。
(三)录取高中阶段教育的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档案资料: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社会考生应由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有关品德方面的证明;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3.初中毕业生报考登记表;
4.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
(四)往届考生总分扣减25分后,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六、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定向生名额分配和志愿填报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顺序按保送生、自主招生、统招生、定向生依次进行。2019年起,取消初中优秀毕业生保送录取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政策。
(一)保送生录取办法
尤溪一中2018年保送录取已完成。
(二)提前批特长生录取办法
由市局中招办录取。
(三)统招生录取办法
1.划定入围考生。将每一位考生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等七个学科考试(测试)所取得的等级,按A、B、C、D分别对应10、8、6、4分,转化为等级总分(满分为70分)。入围等级分和入围人数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8比例确定。
2.择优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数,在入围人数中按考生投档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或减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3.同分录取。若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录取。
4.我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招生总数:1870人,42个班,各高中校招生计划见下表:
招生学校 |
招生计划数 |
班级数 |
其中 |
||
保送生 |
定向生 |
统招生 |
|||
尤溪一中 |
810 |
18 |
217 |
305 |
288 |
尤溪五中 |
405 |
9 |
0 |
203 |
202 |
尤溪七中 |
360 |
8 |
0 |
168+12 |
180 |
尤溪二中 |
70 |
2 |
0 |
|
70 |
晨光中学 |
225 |
5 |
0 |
|
225 |
全县 |
1870 |
42 |
217 |
688 |
965 |
注:①尤溪一中217名保送生,其中定向生100名,统招生117
名;
②尤溪七中的“篮球特长生”招收是指标从定向生指标中单列12名;
③晨光中学的“体育、美术和传媒特长生”招收是从招生计划数中单列125名,其中体育特长生50名、美术特长生25名和传媒特长生50名。
(四)定向生录取办法
1.比例分配。“定向生”比例按不低于当地优质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50%的精神,2018年尤溪一中、尤溪五中和尤溪七中各招收“定向生”305、203、168名。各初中定向生名额分配如下:
学校 |
尤溪一中 |
尤溪二中 |
尤溪三中 |
尤溪四中 |
尤溪五中 |
尤溪七中 |
人数 |
80/53/44 |
17/12/10 |
4/3/2 |
13/9/7 |
38/25/21 |
5/3/3 |
学校 |
梅仙中学 |
联合中学 |
洋中分校 |
汤川中学 |
中仙中学 |
台溪中学 |
人数 |
20/13/11 |
8/6/5 |
20/13/11 |
4/3/2 |
12/8/7 |
4/2/2 |
学校 |
坂面中学 |
管前中学 |
清溪初中 |
八字桥中学 |
晨光中学 |
文公初中 |
人数 |
15/10/8 |
18/12/10 |
6/4/3 |
6/4/3 |
7/5/4 |
28/18/15 |
2.控制分值。城区初中(尤溪一中、尤溪五中、尤溪七中、晨光中学和文公初中)、农村初中“定向生”招生,在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下降40分、55分后录取。
3.资格认定。享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必须是在报考学校读满3年且具有报考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尤溪一中、尤溪五中、尤溪七中和文公初中的考生定向录取不做限定。各校招生指标剩余时,收回全县统招。
4.同分录取。最后一名同分的,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仍同分,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仍同分,再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5.尤溪七中“篮球特长生”录取。从尤溪七中定向生指标中单列12名,首先中考投档分必须达统招线下45分的最低控制线和录取达标高中其它条件为前提,录取方式以尤溪七中面试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若未完成招生指标,则指标返回统招使用。报名方式和测试办法由尤溪七中制定并组织实施。在定向生录取批次中由县招生办招生录取。
6.晨光中学“体育、美术和传媒特长生”录取。从晨光中学招生计划数中单列125名,录取方式以晨光中学面试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报名方式和测试办法由晨光中学制定并组织实施。在普通高中录取第二批次中由县招生办招生录取。
(五) 志愿填报。
共分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三大类填报志愿。
考生志愿分两次填报。
第一次为普通高中。
1.达标高中类志愿:我县达标高中,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即:第一志愿为选报尤溪一中、尤溪五中和尤溪七中的一所学校或有顺序的多所统招生。
2.一般(含民办)类志愿:尤溪二中、晨光高级中学,考生可填报其中一所学校统招生。
第二次为五年制高职志愿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六)我县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顺序按保送生、提前批招生、统招生、定向生依次进行。
1.尤溪一中保送生录取。
2018年尤溪一中保送生招生录取工作已完成。
2.提前批招生录取。
市提前批招生由市中招办招生录取。
3.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在市县提前批招生录取结束后开始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两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依次招收填报第一志愿的各达标校统招生和定向生。考生录取规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按考生的投档分位次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每一个考生填报的A、B、C等“平行志愿”以确定是否录取。如果考生符合A栏志愿学校的录取条件,则录取到A栏志愿学校;如果不符合A栏志愿学校的录取条件,则随即检索其B栏志愿……,依次类推。
第二批次:招收填报一般(含民办)类志愿的,即尤溪二中和民办高中统招生。尤溪二中录取办法,从报考尤溪二中志愿的考生中,且投档分不低于高中录取最低线,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为序,在公告报名注册时间内,实际报名注册录取至指标满止,并向社会公示。
七、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办法
(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1.招生对象。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企业在职员工、现役士兵、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都是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对象。
2.招生方式。实行春秋两季招生。春季录取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20日;秋季录取注册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中等职业学校在录取工作中,可实行注册入学或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等灵活多样的招生方式。
3.学习方式。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的模式,对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人学员,可与应届初中毕业学生混合编班,统一教学,在校期间享有的各项政策与应届初中毕业学生相同。对接受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人学员,应以提高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采取单独招生、单独编班、单独授课的办学模式,实行教产结合、工学结合、按需培养、按需施教,对于完成学业,考试合格的学员,发给相应的学历文凭证书。
4.尤溪职业中专学校招生。1400人(含五年专),各校应保障90%以上的学生都能录取到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就读。今年下达各校应完成尤溪职业中专学校招生任务613人,各校具体任务如下:
学校名称 |
尤溪一中 |
尤溪二中 |
尤溪三中 |
尤溪四中 |
尤溪五中 |
尤溪七中 |
招生任务 |
160 |
35 |
8 |
27 |
77 |
11 |
学校名称 |
梅仙中学 |
联合中学 |
洋中分校 |
汤川中学 |
中仙中学 |
台溪中学 |
招生任务 |
40 |
17 |
40 |
8 |
24 |
8 |
学校名称 |
坂面中学 |
管前中学 |
清溪初中 |
八字桥中学 |
文公初中 |
合计 |
招生任务 |
29 |
35 |
12 |
12 |
55 |
613 |
(二)五年制高职招生
1.报考。招生对象为初中应届毕业生,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择优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的学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和其它中等职业学校,报考需要体检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五年制高职教育类专业与非教育类专业可以兼报。
2.录取。五年制高职(含体检、面试合格的教育类五年制高职考生),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可以提前录取。录取控制线,按中考总分(含语、数、英三科总分,物理、化学2科原始分40%的折算分及7个学科等级分)来确定不同专业的录取分数线,根据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学习方式。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的模式,对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人学员,可与应届初中毕业学生混合编班,统一教学,在校期间享有的各项政策与应届初中毕业学生相同。对接受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人学员,应以提高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采取单独招生、单独编班、单独授课的办学模式,实行教产结合、工学结合、按需培养、按需施教,对于完成学业,考试合格的学员,发给相应的学历文凭证书。
八、照顾性政策
参加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以加分的形式计入该生的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后参加录取。
(一)享受3分照顾者: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农村户口独生女、二女结扎户子女,残疾独生子女考生(农村户口残疾独生女可同时享受农村户口独生女和残疾独生女的加分照顾)。
(二)享受5分照顾者: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享受10分照顾者:获设区市(含)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
(四)享受20分照顾者:烈士子女。
(五)军人子女有关照顾性政策按三明市教育局和三明军分区思想品德部下发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符合三明市“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2015—2019年)引进人才的子女、属于招商引资对象的企业高管人员及企业核心技术人员的直系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各类照顾加分不能累加,仅取最高的一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填写《注意录取登记表》,名单和照顾项目经相关部门(单位)审核后由考生所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师生、群众和社会监督。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招生统筹。建立健全由相关领导牵头,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招生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筹公办和民办学校招生,统筹县域内和跨县域的招生。要积极引导考生报考国家、省级重点专业所在高中职学校就读,跨县域生源统一纳入生源地招生人数统计。
(二)规范招生行为。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所有普通高中同一校区招生计划不得超过1000人、班生额不超过50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设定为中考投档总分270分,各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不得招收录取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下的考生。我县确需跨设区市招生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需经市教育局向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发函并获对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加大监督力度。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政策公开、计划公开、录取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招生工作检查,主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管,要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的信访投诉,严肃查处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并及时通报、告知社会。
附件:1.2018年尤溪县中考中招工作日程安排表
2.尤溪县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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