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0-14 16:5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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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教初〔2016〕53号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凡年满6周岁(以户口簿为依据,计算时间至2016年831日前,含831日出生)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

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市教育局协调指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各县(市、区)要建立和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

(四)免费入学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地方设立的教育基金会等也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款。

二、实施办法

(一)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学校分布、办学容量、交通状况、新建学校、新建楼盘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为辖区内每一所小学和初中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实行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实行多校划片的,应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分配热点学校招生名额,派位未能进入热点学校的学生,仍应就近安排至相关学校。实行多校划片,要统筹学校生均资源配置,避免加剧“大校额”“大班额”现象。

1.小学招生范围划定

农村小学。原则上按照行政区划,以村委会或自然村为单位划定招生范围。偏远山区可根据交通状况、路程远近、生源数量等情况,就近跨村委会或自然村划定招生范围。

城区小学。依据街道、社区、路段、楼幢等划定招生范围。

2.初中招生范围划定

农村初中。按照行政区划,以乡(镇)为单位划定招生范围。

城区初中:(1)单校划片对口直升,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若干所小学毕业生入学。(2)多校划片随机派位,即多所初中划定同一招生范围,采取自主报名与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招生。

各县(市、区)对于新建学校或新建居民小区的划片,以及需要对现行片区进行调整或准备实行多校划片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现代治理理念,启动教育重大决策程序,充分征求社会群众意见,公开划片工作程序和内容,做到公平、公正,提升公信力。充分发挥社区作用,及时化解划片和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实现共治共享。划片及片区调整工作备受关注,应当先报本级政府研究,并提前广泛告知,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学校招生片区确定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和教育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并在学校门口张贴公布。

(二)严格规范入学程序

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本工作意见,制定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1.小学新生入学

(1)发布公告。5月份,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新生入学登记公告,包括学校办学性质、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招生办法、招生程序、报名时间地点、所需的证件材料、咨询电话,以及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等信息。

(2)报名登记。7月份各小学做好接受本户籍和外户籍并实际居住在学校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的登记工作。

(3)材料审核。7月份,学校对新生报名登记资格进行核实汇总,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入学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新生入学学位数,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电脑派位等形式统筹调剂安排入学。

(4)公布名单。7月底前,学校公布入学名单,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5)办理入学。8月底,新生凭入学通知书按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初中新生入学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学生登记、随机派位及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提供基础性保障。

(1)发布公告。5月份,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初中新生入学登记公告,包括入学具体政策、学校招生划片、招生计划、新生入学班数及学位数、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地点、录取办法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等。

(2)报名登记。6月中旬,由学生在就读小学报名登记,填写《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查。7月初,教育行政部门对照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电子学籍信息,分学校对《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进行审查。

(4)确定录取名单。7月底前,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采取“多校划片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的,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统一组织实施,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未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小学毕业的学生,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需填写《小学毕业生升初中跨县(市、区)录取申请表》,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统筹安排就学。

(5)办理入学。8月底,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调研,科学论证,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等情况,规范工作程序,科学合理划片。要明确工作目标,建立科学有序的工作推进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过程管理,加强协调配合。

(二)制定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措施,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工作。要突出重点地区,着力解决城区择校问题;突出重点时段,提前做好招生入学信息公开;突出重点群体,妥善解决随迁子女就读问题;突出热点学校,着力化解大班额问题。各地和学校要完善协调机制,出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

(三)严控招收特长生,实行规范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学校,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名额和招生范围办理,严禁变相举办重点班。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名义招生。相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特长生招生具体办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规范政策照顾,简化入学流程。对于台商子女、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对象,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不得随意扩大照顾范围。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闽政〔2015〕6号)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便民服务。有学位余额的公办学校都要开放接收随迁子女,并采取自主报名与随机派位相结合等方式,保障随迁子女公平入学。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管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要主动公布招生相关信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防止积少成多,积小成大。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努力营造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六)强化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行为要明确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纠正违规招生行为等方面的监管责任,以及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名义违规招生;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严禁以特长生名义违规招生或跨区域招生;严禁招收任何名义的“条子生”;不得将学生入学与计划生育挂钩;严禁招收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新生入学;严禁将各种竞赛、考级和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各类招生腐败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

(七)报备招生工作方案,及时总结经验。各县(市、区)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制定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细化各项要求。要聚焦突出问题,关注主城区,关注热点优质学校;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规划小学入学、小升初办法。


三明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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