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申报

日期:2022-01-28 16:51 来源:尤溪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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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申报对象: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为创业主体的优秀创业创新项目。

  2.项目申报条件:1.申报人须已在尤溪县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或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2.创业实体须在参赛时初创三年以内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注册并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经确认的“网店”等);3.申报人年龄需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4.已获得国家和省、市、县人社、退役军人事务、团委、妇联等部门资助的创业创新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3.项目申报材料:1.申报表及身份证明材料,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2.创办经济实体相关材料:企业、创业实体或个体工商户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子商务创业项目需提供真实的支付宝链接或网店链接;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提供2张以上反映创业创新项目情况的4寸彩照,内容包括:创业项目远景照片、整体近景照片、反映本人创业、帮扶就业创业等方面图片。4.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申报流程:人社部门受理初审→公开评审→获奖项目公示→送市参赛

  4.项目奖励:对获得县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的单位奖励1-3万元;获得市级优秀企业创新项目的单位奖励3-5万元;奖励可以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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