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社局稳就业惠企服务指南

日期:2021-02-25 17:48 来源:尤溪县人社局
| | | |

  一、省外户籍员工留明过年一次性奖补 

  办理依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省外户籍员工留明过年一次性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明人社〔2021〕48号) 

  受理机构:尤溪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审批机构: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条件:在2021年春节期间采取积极措施,留住省外户籍员工(须参加失业保险且2月份工资正常发放)在尤过年的我县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留尤过年一次性奖补和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 

  申请材料: 

  1.省外户籍员工留明过年一次性奖补申报表; 

  2.留明过年省外户籍员工花名册; 

  3.留明过年省外户籍员工2021年1月、2月工资发放凭证; 

  4.提供省外户籍员工“闽政通”春节期间(2月11日至2月26日)行程记录 

  申报时间:2021年6月30日前 

  补助标准:按照留尤过年省外户籍员工人数,给予企业300元/人的一次性奖补。 

  联系电话:6300500 

  二、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 

  办理依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春节期间保障企业用工稳岗实施意见》的通知》(明人社〔2021〕29号) 

  受理机构:尤溪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审批机构: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条件:2021年春节当月(2021年2月)用电量不低于上个月份(2021年1月)用电量85%(含85%)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留尤过年一次性奖补和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 

  申请材料: 

  1.《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申报表》; 

  2.企业用电情况证明材料; 

  3.企业银行账户; 

  4.2021年2月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明细。 

  申报时间:2021年6月25日前 

  补助标准:对用工人数在50-100人(含50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用工人数在100-300人(含100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用工人数30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联系电话:6300500 

  三、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办理依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春节期间保障企业用工稳岗实施意见》的通知》(明人社〔2021〕29号) 

  受理机构:尤溪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审批机构: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条件:对各类社会机构、个人在2021年一季度为我县辖区内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用工一个月(以缴纳失业保险作为以上的认定条件)以上的 

  申请材料: 

  1.《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申请表》; 

  2.《引进劳动力人员花名册》 

  申报时间:2021年6月25日前 

  补助标准:按引进人数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奖补 

  联系电话:6300500 

  四、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办理依据:《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和《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明财社〔2016〕37号)、《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毕办〔2019〕4号) 

  受理机构:尤溪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审批机构: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领范围: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用人单位;2.招用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3.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在尤自主创业的各类单位。 

  申请条件: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进行实名制登记后,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务派遣单位招用的劳务派遣员工(不含公益性岗位)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申请材料: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银行账号等材料。 

  申报时间:次年6月底前 

  补助标准: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 

  联系电话:6300500 

  五、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办理依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财政局关于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发放的通知》(明人社〔2019〕102号) 

  受理机构:尤溪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审批机构: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条件: 

  初创三年内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1.在初创三年内新招用人员(目前还在岗的); 

  2.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为新招用人员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申请材料:《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招用人员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招用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招用对象的《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以上所有表格和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个体工商户)公章 

  申请时限: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交材料。 

  补助标准: 

  ①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每人一次性补贴1000元;②招用其他人员每人一次性补贴500元。③每家企业(个体工商户)累计享受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申请时限: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交材料。 

  联系电话:6300500 

  六、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办理依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18〕112号 

  受理机构:尤溪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审批机构: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条件: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人员首次在尤溪县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店(以下简称“创业项目”)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创办的创业项目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且申请人在本人的创业项目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申请材料:①《三明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②申请人身份证、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尤溪县返乡农民工创业情况表、返乡创业农民提供返乡人员外出创业务工或经商的佐证材料(如:居住证、社保缴交证明、劳动合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等)。除身份证、毕业证书等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余材料需留原件;③创业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网店还需提供网址以及网店实名认证信息、交易记录的截图照片;④带动就业5人以上的创业项目提供《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⑤社会保障卡账号复印件。  

  申请时限:每个季度申报一次 

  补助标准:5000元和10000元两个档次 

  联系电话:6300500 

  七、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支持企业采取线下或“线上+线下”方式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培训总学时20-40学时,其中理论课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60%,线上培训学时不超过理论课学时的60%。SYB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总学时为56学时。按要求完成培训的给予500-1200元标准的补贴。 

  联系电话:6325418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