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尤溪经济开发区埔头产业园建设项目 (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尤溪经济开发区埔头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本项目为尤溪经济开发区埔头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尤溪经济开发区埔头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编码:2508-350426-04-01-109188)。
三、项目建设地点:尤溪县埔头工业集中区。
四、项目单位: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建筑面积123712.8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21723.43平方米,包括:标准厂房建筑面积60802.51平方米,产业研发及孵化中心建筑面积 50191.07平方米,配套生活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0729.85平方米。配套建设园区两侧道路、综合管网、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工程。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0905.34万元,建设资金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事项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尤溪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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