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尤溪县健(医)共体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5-04-10 15:31 来源:尤溪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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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总医院:

  报来《关于尤溪县健(医)共体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为尤溪县健(医)共体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尤溪县健(医)共体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码:2503-350426-04-01-874205)。 

  三、项目建设地点:尤溪县。 

  四、项目单位:尤溪县总医院。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建筑面积98600平方米,包括:(1)拟于尤溪县三奎新城B-07地块(南侧)规划建设康复中心、精神科病房、血液透析病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等,建筑面积28300平方米。(2)拟在尤溪县总医院内建设标准化发热门诊一处,设置病房10间(其中重症病房1间),床位30张(其中重症监护病床3张),并配套相应设施设备,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3)拟将县妇幼保健院一层业务用房,内部改造为CT室和胃肠镜室,配备CT室和胃肠镜等专业医学检查装备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改造建筑面积300平方米。(4)改建县域医共体病房及附属设施,配套更新设备以及信息化建设,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4600万元,建设资金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项目建设工期:30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事项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尤溪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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