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瑞云园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建省尤溪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瑞云园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尤城投〔2024〕4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为瑞云园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瑞云园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412-350426-04-01-690233)。
三、项目建设地点:尤溪县西城镇西城新村。
四、项目单位:福建省尤溪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用地面积1.8633公顷,道路总长751.538米,其中:潘山大道:道路长度479.722米,道路宽24米(西起潘山路,东至安洲路交汇处),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拱型骨架护坡6471平方米;新城六路:道路长度188.407米,道路宽度18m(南起潘山大道,北至新城二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拱型骨架护坡7407平方米;新城七路:道路长度83.409米,道路宽度16米(南起潘山大道,北至潘山大道以北),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拱型骨架护坡539平方米。配套建设排水污水管道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监控工程、附属工程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8358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事项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尤溪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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