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建设的通知》

日期:2026-08-03 11:44 来源: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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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明农〔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农业执法工作实际,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其配套规范。

  二、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

  三、政策依据

  (一)国家层面基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执法核心法律,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信息公开、执法监督、事前事中事后规范作出法定要求,是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上位法律根基,明确行政机关执法必须公开透明、全程留痕、重大决定事前合法性审查。

  (二)省级地方性法规依据

  《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专设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证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相关章节,细化全省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 实施标准,统一规范农业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各类执法行为的公示范围、音像文字记录要求、法制审核流程,为本县农业农村部门完善配套制度提供省内法定操作规范。

  (三)市级主管部门工作文件依据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 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明农〔2024〕4 号),结合三明市农业执法领域实际,对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健全 “三项制度” 体系、完善配套规范、压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工作责任作出统一部署,尤溪县农业农村局遵照市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农业监管、农资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细化出台本局三项制度文件。

  四、范围期限

  2026年6月-12月

  五、联系方式

  县农业农村局蔡合照,0598—633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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