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修订<深化尤台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部分内容的通知》

日期:2026-05-29 16:57 来源:尤溪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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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5月29日,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修订<深化尤台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部分内容的通知》(尤政办规〔2026〕2号),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规范涉市场主体政策、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依据2023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先行先试,扩大授权赋能,持续推进政策和制度创新。为两岸同胞往来闽台和台胞在闽停居留营造更宽松政策环境。按照省委、市委全会部署,依托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做实两岸融合“通、惠、情”工作,推出务实惠台举措。因《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尤台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尤政办规〔2025〕4号)文件仍在有效期内,为严守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兼顾合规要求与惠台实效,优化台湾青年来尤创业扶持政策、深化尤台融合发展,现对该文件部分内容予以修订。

  二、修订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及福建省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清单(第一批225项)等。

  三、修订内容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尤台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尤政办规〔2025〕4号)中“三、给予办公经营场地支持。对租用县属国有企业房产作为办公经营场地的台湾青年创办企业,给予两年的免租金支持,每家企业免租金的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责任单位:县国资中心,国投集团、城投集团、城乡发展集团)”修订为“三、办公经营场地支持。台湾青年来尤创业同等享受各级普惠创业扶持及惠台相关政策待遇。(责任单位:县台办)”

  四、范围期限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与原文件一致(至2027年12月31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单位:尤溪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吴宜涛

  联系电话:0598-633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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