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严格落实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在2023年、2024年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基础上,对我县截至2025年8月31日前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正文和附件2部分,正文内容主要是对清理结果以及通知发布后的工作要求进行概述。附件1为《尤溪县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附件2为《尤溪县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公布我县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司法局,冯月婵 0598-6324148。
一、背景依据
为严格落实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在2023年、2024年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基础上,对我县截至2025年8月31日前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正文和附件2部分,正文内容主要是对清理结果以及通知发布后的工作要求进行概述。附件1为《尤溪县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附件2为《尤溪县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公布我县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司法局,冯月婵 0598-6324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