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发展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加快推进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发展,补齐我县现代服务业短板,促进我县经济提质增效,经研究决定,继续实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发展奖励措施。
二、目标任务
本方案的实施,对提升我县规模服务业发展规模水平,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意义重大。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引导市场流通主体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限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是服务业发展的主力军,加快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对于扩大服务业经济总量、提升其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推动全县经济总量提高将会产生积极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加快弥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新增数这个短板指标。
三、工作进展
至今年上半年,我县共有限上商贸企业116家,规上服务业企业20家。其中今年上半年新增14家限上商贸企业,4家规上服务业。预计下半年将继续培育11家限上商贸入统,培育5家以上规上服务业入统。
四、范围期限
本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五、主要内容
1.奖励审核认定由县商务局、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统计局等部门配合,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据实核拨。
2.对列入统计名录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及限额以上商贸法人企业,及时填报统计资料的企业统计信息员每月补助100元。
3.对当年度新增入统的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法人单位(新企业),在享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8万元。对当年度新增入统的规模以上非营利性服务业法人单位(新企业)、规下转规上的规模服务业法人单位(老企业),在享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4.本政策由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统计局负责解释。
5.联系人:小吕(18350851657)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