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三十六条措施》政策解读

日期:2022-04-21 15:16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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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了《福建省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闽政〔2022〕9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三十三条措施》(明政文〔2022〕24号)。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积极帮助市场主体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加快纾困解难、恢复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特制定《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三十六条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主要是七个方面36条政策措施:

  一是普惠性纾困政策,包括加大信贷投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强化金融保障、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落实中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减免房屋租金、强化用工保障、降低用工成本、降低用地成本、减免不动产登记费用、补贴企业防疫消杀支出12条措施。

  二是推动农业扩种增产,包括扶持种业基地、加大种粮补助、助力林业产业发展3条措施。

  三是支持工业增产增效,包括鼓励技改提升、支持企业入规升级、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强化用电支撑、支持平台建设、强化应急周转金机制7条措施。

  四是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包括促进商贸行业发展、暂退旅行社全部质保金、支持旅行社拓展业务、实施民办幼儿园补助、扶持应急保供企业5条措施。

  五是扶持房地产建筑业健康发展,包括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简化办事服务流程3条措施

  六是加快交通物流业发展,包括减免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增加城市公交政策资金支持、保障货运顺畅高效3条措施。

  七是优化提升服务保障,包括持续深化“五办工作法”、强化用地供给、加强信用和法律服务3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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