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一、资金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财政部等6部委《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福建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1〕15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22〕15号),福建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小额信贷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7〕26号)
2.补助对象:达到法定贷款年龄、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发展生产项目、有就业创业潜质和技能素质、有一定还款能力的脱贫户。
3.补助标准:以户为单位发放,按脱贫户小额信贷的贷款合同(每户可享受5万元以内、3年以内、无抵押担保贷款),省级财政予以全额贴息。
二、资金分配公开
尤溪县财政局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尤财农指〔2025〕15号)。
联系电话:0598-6306585、12317。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