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关于食用野生蘑菇安全预警提示

日期:2023-03-08 09:07 来源: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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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季是野生蘑菇生长的旺季,也是食用毒蘑菇中毒的高发季节。为避免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县食安办、县市场监管局特发布以下风险提示:

  一、野生蘑菇种类繁多——难分辨

  我国野生蘑菇广泛分布于森林、草原、平原、路边等。蘑菇种类繁多,超过3.6万种。已知可食用的蘑菇有1000多种,但毒蘑菇也达480多种,其中含剧毒可致死的蘑菇有40多种!

  普通人难以准确鉴别区分有毒蘑菇和无毒蘑菇,鉴别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并借助专业设备。此外,无毒的蘑菇会与有毒的蘑菇混生,外观相似,极易误采误食,导致食物中毒。

  二、野生蘑菇中毒——严预防

  1.不采摘。广大群众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一时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

  2.不购买。勿在路边摊购买蘑菇,不要偏听偏信,轻易买来食用。

  3.不食用。家庭要慎食野生蘑菇。集体聚餐、餐饮服务、民俗旅游等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以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4.勤查验。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食品经营者要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各类单位食堂,尤其是学校食堂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

  三、野生蘑菇中毒——速就医

  不同种类的毒蘑菇所含毒素不同,引起的中毒症状也不同。中毒种类有胃肠中毒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肝脏损害型、呼吸与循环衰竭型、光过敏性皮炎型等,其中以胃肠中毒型最为常见,主要症状包括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全身无力,严重者甚至休克,危及生命。

  有毒野生蘑菇中毒症状复杂,治疗尚无明确特效解毒剂,一旦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不适症状,应尽快催吐、立即就医(如有剩余,最好带上蘑菇样品)。

  四、野生蘑菇中毒——强防控

  不要随意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严禁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大型会议活动等集体用餐及配送单位采购、制售野生菌类。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采购、加工、销售野生菌。

  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举办者不得采摘、购买、加工、食用野生菌。

  五、野生蘑菇中毒——有误区

  误区一:颜色鲜艳的蘑菇有毒,颜色普通的蘑菇无毒。根据颜色与形状并不能简单区别蘑菇是否有毒,比如鸡油菌、褶孔牛肝菌颜色鲜艳,却美味可食用;“长相平平”的灰花纹鹅膏菌则有剧毒。

  误区二:长在潮湿地方的蘑菇有毒,长在清洁地方的蘑菇无毒。其实不然,有些长在松林中的鹅膏菌、口蘑、红菇也是有毒蘑菇。

  误区三:虫咬过的蘑菇无毒。专家表示一些有毒蘑菇成熟后同样会长虫。

  误区四:用银器可试出毒蘑菇。个中缘由是蘑菇毒素多为生物碱,因而不能与银器发生化学反应。

  误区五:高温煮熟就没有毒了。由于毒蘑菇的毒素稳定耐热,专家表示一般烹调方法无法消除毒性。

  我国华南地区,导致中毒人数最多的两种蘑菇分别是白毒伞(致命鹅膏)和铅绿褶菇,其中白毒伞又是毒性最强的。白毒伞的白色菌体幼时卵形,后菌盖展开成伞状。常在黧蒴树树荫下群生或散生,分布在广州、清远、肇庆等地,大量生长于春季温暖多雨的3~4月,5~7月也少量出现。

  其中,导致中毒人数最多的两种蘑菇分别是白毒伞(致命鹅膏)和铅绿褶菇,其中白毒伞又是毒性最强的。白毒伞的白色菌体幼时卵形,后菌盖展开成伞状。常在黧蒴树树荫下群生或散生,分布在广州、清远、肇庆等地,大量生长于春季温暖多雨的3~4月,5~7月也少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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