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托幼机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总监名单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提升尤溪县食品安全水平,尤溪县市场监管局细化方案、积极宣贯、部署落实,大力推动食品经营企业贯彻落实《规定》精神,建立完善制度,配齐配强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总监。
现将我县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总监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监督。(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598-6338163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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