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县较大规模美容美发机构经营使用化妆品安全专项检查结果公示
根据《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县较大规模美容美发机构经营使用化妆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尤市场监管〔2020〕33 号)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排查摸底。结合日常检查,对全县较大规模美容美发机构经营使用化妆品组织做好摸底调查并建立企业信息档案,确定本辖区重点检查的美容美发机构29家,共发放规范经营告知书29份。
二、开展宣传。一是在本局宣传栏播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标语;二是利用全县药品经营企业LED屏播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三是在城区大润发购物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共发放8种宣传材料180多份,接待咨询群众30多人。
三、开展监督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对辖区内的29家较大型美容美发机构进行检查,发现6家美容美发机构索证索票不齐全,当场责令改正。通过这次专项检查,督促美容美发机构自觉履行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规范经营行为。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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