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第一次会议第2206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2-05-31 10:52 来源: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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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会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企业土地证与房产证合并存在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因超红线问题导致企业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无法正常合并的问题,根据自然资源部文件《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 第一条关于用地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经公告权属清晰无争议的,报经地方人民政府同意,直接按现状核发用地划拨决定书或者补办协议出让手续,企业取得超红线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即可根据法定材料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您在案中分析了我县企业建筑超用地红线办理不动产登记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值得学习借鉴。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解决企业因客观历史原因导致无法办证的问题:一、加强部门协作。不动产登记局定期会同开发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相关部门就园区企业建设、用地审批、验收、登记等情况共商共会,对每一项登记问题逐一商讨对接,协调推进解决企业不动产登记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加强实地勘察。针对园区企业超红线问题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所占土地类型、权属、历史以及建筑物实际情况等,根据实地勘察结果,提出可行性建议,确保企业以最优方案达成登记目的。三、加强政策运用。2019年12月10日尤溪县自然资源局和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妥善处理尤溪县城镇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意见》,我局将积极运用相关政策客观公正处理房屋和土地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领导署名:

  经办人:郑亚茜       联系电话:0598-6308011

  落实情况:基本解决

 

  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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