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4-05-21 16:07 来源: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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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翌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重危病人转诊转院流程的建议》收悉。经与县总医院会商研究,现将办理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明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构建有序就医诊疗新格局,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制定出台了《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工作方案》,针对规范转诊的相关要求“向上转诊遵循分级诊疗、逐级转诊的原则,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分级诊疗,建立乡转县、县转市、市转市域外的逐级向上转诊制度”。

  一、规范患者转诊流程

  根据三明市卫健委、医保局印发的《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工作方案》要求,县总医院设立转诊管理部门受理患者转诊工作,对转诊的合理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评价,组织专家评估,严格遵循逐级向上转诊制度。一是乡转县患者。基层医疗机构对首诊病种目录或诊疗项目清单内的疾病患者确需上转的,基层医疗机构通过转诊平台将患者的病史、病历、诊治等情况共享给拟转入的县级医院,实行向上转诊审核责任制,及时将患者转到县级医院就诊。二是县转市患者。由县总医院转诊管理部门评估,对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原则上转本市市级医院诊治,经市级医院转诊管理部门评估,出具转诊接收意见,县总医院第一时间组织转市级医院诊治。三是转市域外就医患者。需经市第一医院转诊管理部门评估,康复、肛肠、骨伤、生殖、中医等相关专业疾病由市第一医院联合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共同评估,对确需转市域外就医的,市第一医院转诊管理部门出具转诊意见,相关医院组织转诊。四是急危重症患者。县总医院接诊的急性心血管疾病、多发性创伤及其并发症、重症肺炎、出血性疾病等急危重症患者,若超出县级诊治能力,可先转诊到市域外就医,后办理转诊审批手续,2023年7月1日以来,经县级医院审批转市域外医院危急重症患者150余人次。

  二、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在省委省政府关心支持下,2023年9月,省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印发《福建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扩容建设方案》,尤溪县总医院被确定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单位,由福建省立医院作为输出医院,尤溪县总医院作为建设医院。依托福建省立医院优势资源,以创建重点学科、急诊急救中心、内镜中心等为突破方向,科学配置医疗资源,健全人才梯队,强化科研教学和信息化管理,强重点、扬特色、补短板,实现医院提级,医疗提质,让群众在尤溪就能享受到省级医疗服务。自合作共建以来,省立医院选派业务骨干许辉煌担任挂职副院长,县总医院设立8个省立医院名医工作室,聘请5位省立医院专家担任业务科主任,省立医院派驻8名定点医师,加强对口支援力度,强化会诊指导,引导患者本地就医。截至目前,省立医院专家累计接诊门急诊2570余人次,住院393人次,手术指导170余台,授课培训60场次,远程会诊45次,累计减少外转200余人次。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医院重点学科建设,提升医疗技术水平,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做好患者转诊转院服务。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签名:胡玉源

  承 办 人:郑荣苏,联系电话:6328243

  落实情况:基本解决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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