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6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2-05-30 11:27 来源: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 | | |

林本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尤溪红茶叶集中加工区内茶企用地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促进茶企项目落地对加强我县“两茶”文化宣传,提高尤溪“两茶”产品知名度,促进“两茶”产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积极保障茶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各地在新编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时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允许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乡村旅游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项目建设。各地在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时,安排不少于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3.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结合正在编制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 

  4.推进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目前按照国家要求,省厅正在制定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保障乡村振兴发展合理用地需求。 

  5.茶叶加工流通、电子商务等混合融合的产业用地,应按照建设用地进行报批,并列入乡镇土地征转计划,按程序推进;其他诉求待国家与地方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策出台后,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感谢您对县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领导署名: 

  承办人:张  经          联系电话:0598-6308631 

  落实情况:基本解决

 

 

  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