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

日期:2020-11-06 16:36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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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农业农村局设10个内设机构,机构规格均为正股级。

  (一)办公室(挂“党委办公室”牌子)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务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组织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重大会议组织;负责文秘、督查、档案、机要、保密、宣传、统战、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信访、综治、计生、精神文明、爱卫、双拥、工会、青年、妇女、离退休干部、接待、行政后勤、应急管理、局机关规章制度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组织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技术改造计划;提出部门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和决算,组织部门预算执行并监督管理;组织农业项目申报、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二)科技教育股

  参与拟订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参与拟定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有关政策;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承办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参与农业系统劳模的评选;拟订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发展规划;承办农业科研及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农业科研协作攻关、技术开发、新技术引进;组织实施各项农业科技和成果转化推广计划;组织实施农科教结合工作;指导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以及农技推广体系的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农民从业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农民科技培训及农牧业村级农技员培训与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办外来物种管理的相关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

  组织、协调农业综合性的政策研究,参与拟订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组织农业和农村调研工作;组织开展“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监督管理行业执法工作和指导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对有关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承担农业政策法规的咨询和宣传;组织开展“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和听证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工作。

  (四)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股

  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资产和审计工作,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五)市场与经济信息股

  参与拟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工作;承担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发展动态;承担农业统计和发布农业农村各类经济信息工作;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组织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制订、修订和农业标准化的有关工作;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建议;承担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信息发布的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其他有关工作。

  (七)种植业管理股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种植业(包括粮食、油料、糖料、水果、蔬菜、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发展政策、规划、计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种植业生产基地建设的管理、协调和指导工作;承担管理耕地质量和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参与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承担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工作,承担种子(种苗)、食用菌菌种、肥料、农药管理和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管理农业植物检疫工作。

  (八)畜牧水产股

  拟订兽医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按规定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县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畜牧、草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行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草地资源的保护工作以及畜禽良种、牧草良种的引进、开发和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负责种畜禽和草种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渔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承担渔业生产信息监测、汇总、分析工作,组织指导渔业的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监督管理渔业苗种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生动植物病害防疫检疫工作,承担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工作,组织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渔业捕捞生产许可制度和各种休渔、禁渔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渔业灾害应急预案,指导渔业自然灾害影响评估工作,承担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渔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处置、救援等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渔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渔业水域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渔业水域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工作;负责全县渔业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水生生物湿地、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担水生生物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渔业污染事故、生态损害调查等工作;组织开展渔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九)产业推进和对外合作股

  承担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研究拟订现代农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指导现代农业示范区等专项建设;拟订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示范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产品加工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农业区划工作。

  承办农业涉外和涉港澳事务;负责农业招商引资及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农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关政策、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办全县农业利用外资相关工作,承办我县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事务;指导全县农业系统外事外经工作。

  (十)农村基层和扶贫开发股

  参与研究拟订小城镇建设、美丽乡村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新农村建设示范推广工作;承担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承担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农村工作机制创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党员干部驻村工作;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六大员”工作的开展;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乡村干部培训等农村基层工作。

  承担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组织贫困状况监测与统计,拟定农村扶贫标准;承担农村造福工程工作;承担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分配工作,推进相关专项扶贫项目的实施;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培训和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扶贫交流与合作;推进农村工作机制创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党员干部驻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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