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戴云山生态保护司法联盟开展尤溪站活动
循“天人一理”,守戴云清韵。10月21日,环戴云山生态保护司法联盟开展尤溪站活动。福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董斌出席活动并讲话。三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曦,尤溪县委书记肖世龙出席活动。
董斌指出,环戴云山保护联盟自2017年建立以来,持续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站在新的起点上,要把握独特优势,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意义,依托环戴云山保护联盟,持续深化“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以守护青山绿水“无价之宝”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突出履职重点,系统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守牢山体生态屏障,积极推进流域保护治理,筑牢戴云山生态安全司法屏障。要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形成协同共治良好格局,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健全社会支持体系,推动构建戴云山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格局,为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福建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活动现场,尤溪、大田、德化、永春、永泰、仙游等地区河长办、林长办、检察院代表共同签署《环戴云山水环境生态保护十条意见》。戴云山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尤溪地处戴云山脉北段,多年来,尤溪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好“晒水、议水、评水”治水机制,推动河湖治理协同共治,闽湖入选福建省第一批美丽河湖案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推广“上源模式”,入选全省林改典型案例;县检察院建立“林长+河(湖)长+检察长”协同机制,探索“朱子润绿”生态检察工作机制,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与公益诉讼、生态检察履职深度融合,用法治力量守护好尤溪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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