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督检查结果
一、公共场所卫生
(一)2024年公共场所卫生工作重点。监督检查游泳场所、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以及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抽检室内空气、顾客用品用具、水质以及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
(二)工作开展情况。
1.我县公共场所2024年卫生许可证发证共新办、换发135家,其中宾馆、旅店26家,公共浴室6家,理发店42家,美容场所43家,音乐厅15家,游泳场所3家。
2.双随机检查情况。2024年公共场所国家随机监督检查57家,(其中美容美发场所19家、沐浴场所5家、候车室1家,住宿场所24家,游泳场所8家),监督完成率和完结率均为100%。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检查合格单位数49家,不合格单位数8家(美容美发场所2家、住宿场所6家)。检查中发现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未及时体检,我所卫生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尤溪县卫生计生监督所体检办证通知》,责令限期改正。由于经营单位的行为属于轻微违法,认识到位,积极配合并及时整改,执法人员未对涉事经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3.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我县共有游泳场所10家,其中1家为天然游泳场所。在游泳高峰期,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游泳场所在开馆前和开馆期间进行监督检查。在开馆前要求所有游泳场所对场所的卫生、设施设备能否正常运转、消毒剂和水处理剂是否合格等进行自查,并由执法人员对以上情况进行核查,通过核查均符合要求,并将检查情况通过县融媒体进行报道1次。
4.旅游景区住宿场所专项检查情况。随着疫情后旅游业快速发展,我县旅游景区的住宿场所也陆续恢复营业,对此我局执法人员对旅游景区的住宿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场所卫生条件、卫生设施设备配备运转情况、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指导,出动监督人员35人次,执法车辆14车次,监督检查47家,发现卫生问题12条,监督整改到位12条。
5.开展“综合查一次”监督检查。一是县文旅局牵头,县公安局和县卫生健康局配合于2024年6月3日开展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综合查一次”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次,检查城区文化娱乐经营场所9家,发现问题1处,限期整改1处。执法人员先后来到县万利汇音乐会所、县欢乐钱柜歌舞厅、和县一代佳人文化娱乐有限公司等9处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查看场所是否进行卫生许可证取证公示、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取证情况、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卫生管理档案建立情况。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二是由县水利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配合,于2024年6月20-21日对全县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点65份进行监督检查、水质抽检。经检测,合格52份,对不合格坂面自来水厂(监管单位)提出卫生监督整改意见要求立即整改,并已整改到位,对其他4家(非监管单位)提出卫生指导意见。
6.双随机抽检情况。完成公共场所顾客用品用具及空气质量抽检工作,共抽检被监督单位21家共102项次(美容美发场所3家12项次、淋浴场所3家15项次、住宿场所14家70项次、候车室1家5项次),合格100%。完成游泳场所池水水质监督抽检8家144项次,合格141项次,对不合格的尤溪县蒋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pH值项目(3项次)提出卫生监督意见要求整改并及时整改到位。完成学校监督抽检4家,12项次,合格12项次。完成生活饮用水监督抽检8家124项次,合格100%。
7、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项监督检查。我县共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6家,其中超市2家,宾馆3家,候车室1家。出动监督人员6人次,督促6家单位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措施。
8、开展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结合国家双随机和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此项工作,目前已出动监督员6人次,监测5家幼儿园、学校,其中1家幼儿园采光、照明不符合卫生要求,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整改。
9、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饮水设施专项检查,共出动人员128人次,车辆32台次,共检查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100所,其中城区21所,乡镇67所,农村12所。针对部分学校存在饮水设备位置设置不合理,设备周围环境没有及时清洁,储水桶和出水口没有及时清洗,涉水产品均未索证等卫生问题卫生监督员进行了现场指导,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各校开展饮水知识宣传,督促各学校建立卫生管理档案、饮水制度和应急预案、设置规范饮水点或开水房和加强日常卫生管理。
10、开展高考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共出动监督人员12人次,检查考点1个、住宿点1个,下达卫生指导意见书2份。
11、开展五一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以有旅游景区乡镇为重点,共检查旅店22家、出动车辆22辆次,人员88人次。卫生监督员按照相关卫生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对各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卫生设施配备使用、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卫生用品索证验收台账、禁烟标识及各项卫生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向各经营场所发放了防艾宣传资料共110份。检查中发现少数单位布草存放间的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从业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过期未及时体检,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执行。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指导意见,责令有关经营单位限期并完成整改9条。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
(一)以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为重点。重点单位重点监管,加大对目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单位监管频次,加大整改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涉水产品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和丰水期、枯水期水质的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饮用水卫生隐患;重点监督检查集中式供水、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和水质情况。协助省、市对我县涉水产品企业卫生监督。
(二)工作开展情况。
1.我县共有千吨以上城镇供水单位2家,千吨以上乡镇集中式供水9家,千吨以下乡镇集中式供水3家,千吨以下农村集中式供水117家,千吨以下农村分散式供水326家。取得卫生许可证11家。二次供水12家。
2.监督检查情况。每季度开展乡镇集中式供水9家监督检查一次,水质快速检查1次。全年共检查36家次,出动监督执法人员42人次,发现卫生问题5次,下达监督意见书5条,整改到位5条。
3.水质监督抽检情况。
生活饮用水国家随机监督检查8家(其中农村集中式供水7家、城镇集中式供水1家),合格8家。完成自来水厂快检任务9家,快检项目为感官、余氯、浑浊度、pH值等6项,快检结果均合格。完成9家自来水厂出厂水水质抽检任务,全部合格。
水源水检测完成情况,开展县水厂(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尤溪)水务有限公司)水源水的丰水期水质抽检1次、枯水期水质2抽检2次,其中枯水期1次锰指标不符合要求,对县自来水厂提出监督意见要求使用锰处理水质工艺,经处理后,出厂水锰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完成末梢水每季度抽检11份,全年44份,二次供水抽检9份,全年36份水质监测任务,合格率100%。
三、学校卫生
(一)重点监督检查学校教学环境、传染病防控、饮用水以及学校内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检教室采光照明、水质,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检查。
(二)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我县学校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检查8家,卫生管理检查合格单位数8家。完成抽检学校8家,其中小学4家,中学4家,合格学校8家。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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