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08-28 09:37 来源:尤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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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3日)。如对以下许可事项持有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6326197

  电子邮箱:yxhbsqg197@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尤溪县文苑大厦七层

  邮政编码:365100

  一、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申请许可的类型

基本情况

1

福建省尤溪县和兴食品有限公司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石路村60号

入河排污口

项目排污口设置于石路溪(尤溪支流),入河排污口位置坐标为(E118.231811°,N26.174862°),废水年排放量为:10.9333万m3/a,2028年1月1日前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SS、动植物油等,对应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COD排放量8.75t/a、BOD5排放量3.28t/a、NH3-N排放量1.64t/a、SS排放量6.56t/a、动植物油排放量1.64t/a,2028年1月1日起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SS、动植物油、TP、TN等,对应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COD排放量8.75t/a、BOD5排放量2.73t/a、NH3-N排放量1.64t/a、SS排放量6.56t/a、动植物油排放量1.64t/a、TP排放量0.219t/a、TN排放量2.73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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