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尤溪县普济大药房等3家定点医药机构中止(暂停)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对以下3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中止(暂停)医保结算:时限见下表,特此公告。
|
序号 |
医药机构编码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中止(暂停)时间 |
|
1 |
P35042600686 |
尤溪县普济大药房 |
尤溪县城关镇环城路66-22号店 |
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25日 |
|
2 |
P35042600652 |
尤溪县顺民大药房 |
尤溪县西城镇红土地工业大道17-2号D111室 |
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25日 |
|
3 |
H35042600906 |
尤溪县汤川乡卫生院丘山村卫生所 |
尤溪县汤川乡丘山村村部 |
2026年7月22日-2027年1月21日 |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尤溪管理部
2026年8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