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尤溪县2026年锅炉淘汰拟补助企业清单的公示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优化生态环境质量,规范锅炉整治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的通知》(明财(资环)指〔2025〕53号)、《尤溪县燃生物质锅炉淘汰工作方案》(尤政办〔2025〕3号)等文件规定,我县组织开展锅炉淘汰补助申报审核工作。
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由县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发改、工信、财政等五部门联合开展现场核查验收等程序,严格审核项目合规性、完成质量及资料完整性,最终确定第一批次符合补助条件的锅炉企业名单。为保障公示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第一批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拟补助企业清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上述名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如有异议,可以向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进行询问或说明,逾期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8-6326197
附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拟补助企业清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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