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参选2026年平价商店运行机制的通告

日期:2026-01-06 16:34 来源:尤溪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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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各超市经营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7〕142号)及《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尤溪县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尤政办〔2020〕2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积极推进销售政府指定的农副产品等生活必需品,发挥平价商店保供稳价作用。我县决定按照要求,执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在尤溪县城区范围内(东至三奎新城,西至西门加油站)设立2026年平价商店,平价商店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二)有相对独立且具备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平价销售区统一按要求设置,平价销售区场地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20平方米; 

  (三)平价商店有粮、油、肉、蛋、菜、鱼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主营项目; 

  (四)在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能够履行稳价惠民义务; 

  (五)对平价销售商品均实行电子销售系统管理,对电子台账销售明细实行逐笔保留最少两年。 

  请符合条件的有关商超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平价商品销售区设立申请表》,于2026年1月13日前提交尤溪县发改局价格股。欢迎我县城区各大商超踊跃报名参加,我们将综合考虑当地人口分布及现有网点和便民、利民等因素进行规划,往年有参加平价商店销售活动且执行比较好的单位优先入选。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6323493(办公室),手机:18350872790,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11号文苑大厦五楼。 

  附件:《平价商品销售区设立申请表》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6日  

  附件 

  平价商品销售区设立申请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平价负责人姓名电话 

 

企业性质 

 

建立时间 

 

经营面积(平方米) 

 

其中:农副产品经营面积 

(平方米) 

 

经营场所来源 

(所有或租赁) 

 

年销售总额(元) 

 

其中:农副产品销售额(元) 

 

申报理由及内容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送材料清单 

  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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