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尤溪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服务采购项目开展需求调查的函

日期:2025-09-18 11:01 来源: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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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农办政改(2025)7号)和《中共三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委农组(2025)1号)《中共尤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尤溪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尤委农组(2025)4号)等文件精神,我县自2025年-2027年开展尤溪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定,为了解本项工作相关的技术服务费用、历史成交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事项,特开展本次采购需求调查。

  二、基本情况

  (一)区域概况

  尤溪县全域面积3463平方公里,全县总人口45万人,辖区设15个乡(镇),共251个行政村。

  (二)二轮土地承包基本情况

  尤溪县涉及土地延包工作的有15个乡镇、251个村,登记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82301户,确权土地面积410578亩。

  (三)初步预算金额

  根据尤溪实际,初步测算本次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技术服务控制单价不得超过35元/亩,总价不得超过14370230元。

  三、服务内容

  (一)调查技术服务

  1.协助宣传动员培训:对乡(镇)村组工作人员开展土地延包工作及政策培训;

  2.摸底调查土地承包经营权现状:驻村帮助村组摸清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承包农户及家庭成员变化情况、承包地块现状,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开荒地、机动地等情况,逐户调查核实确认;

  3.延包地块数据分析比对核查:土地承包地块与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地籍数据进行分析对比,调查地块重叠、地块权属变更等情况,逐家逐户、逐田逐块核查登记;

  4.延包情况统计:结合摸底调查数据,将数据电子化录入整理,分类统计,形成延包摸底调查成果统计数据资料,按照无变动地块、需调整变更地块、土地确权遗漏地块等情况进行分类统计;

  5.外业测绘调查:排查发生变化的承包地情况,承包地现状已发生改变的,与确权登记颁证时不一致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重新测绘、画图,确认权属、核实四至;

  6.协助村组制定延包方案:根据调查情况,确定延包方案,无改动直接延包、调整变更逐户确认后延包、漏确补确等方式开展延包;

  7.延包结果审核公示确认:根据摸底调查、外业调查成果,印发延包公示图表,开展村组审核、张榜公示,收集农户反映问题,进行勘误修正。修正后重新公示;

  8.协助村集体签订合同(网签或线下签订):制作和印发承包合同(按照农业农村部范本),协助村组与农户签订合同印制和完善农户延包登记申请表、登记簿,探索使用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

  9.数据整理入库: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数据库规范(试行)》要求,生成统一要求的数据汇交成果,导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系统;

  10.成果交付:提交的成果包括电子数据、图件、表格、报告等;

  11.其他需配合县乡村开展的工作。

  (二)申请登记服务

  协同不动产登记部门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承包户以新签订的承包合同为主要依据,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三)延包档案归档及数字化

  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档案局要求将延包成果进行整理归档并数字化。

  (四)验收服务

  参照相关要求和规范,对调查技术服务成果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验收,并核定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作为项目经费拨付的依据。

  (五)数据后期维护修正

  提供2028年-2030年的数据后期维护修正服务,三年内数据出现错误、遗漏,需协助调查取证确认公示,修正档案材料及数据库。

  四、需求调查

  (一)费用报价

  1.按照以上工作步骤及内容,按照以下分类报价:调查技术服务(元/亩);申请登记服务(元/户);延包档案归档及数字化(元/户);验收服务(元/亩);数据后期维护修正(元/年度)。最后形成表格形式的项目总价(元),并折算亩均单价(元/亩)。项目总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控制价

  2.报价包含税费、人员工资、差旅费等费用。

  3.报价材料还需包含:营业执照及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我局将根据报价公司资质等因素确定是否采纳报价。

  (二)历史成交信息

  1.提供具备参考意义的历史成交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相同项目的周边地区成交价格、类似项目的历史成交价格等,

  2.需提供历史成交信息的政府采购公告、合同公告等。

  3.我局将据实核定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参考价值,综合考虑是否采信。

  (三)可能涉及的资质

  根据本项工作内容与要求,为了保质保量高效完成任务,提供供应商资质、人员资质等方面的建议,并说明理由,我局将根据可行性及理由是否充分酌情采纳。

  (四)履约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要求

  为应对本项工作体量大、周期长的特点,提供供应商在履约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方面的建议,并说明理由,我局将根据可行性及理由是否充分酌情采纳。

  (五)其他建议

  根据本项工作特点与尤溪县实际,可提出其他相关建议并说明理由,我局将根据可行性及理由是否充分酌情采纳。

  五、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于2025年9月26日前将以上采购需求调查反馈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yxxncb@126.com;于2025年9月28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密封邮寄或送达尤溪县农业农村局新农村发展中心(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64号原农办楼四层)。

  联系人:陈占霖,电话:0598-6306596。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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